江海区新春惠民第一轮消费券
(资料图)
【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1月19日10:00—1月28日23:59
核销时间:2023年1月19日10:00—1月28日23:59,即抢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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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面值】
满100减20(通用券)
满200减40(通用券)
满200减40(餐住券)
满300减60(餐住券)
第一轮消费券将发放3万张通用券(1.5万张满100减20,1.5万张满200减40)、1.2万张餐住券(0.6万张满200减40,0.6万张满300减60),总价值150万元,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详细规则】
一、商家报名时间
商家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28日
其中,1月15日前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商户可参与两轮消费券活动;1月28日前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商户只可参与第二轮消费券活动。
二、活动时间
第一轮活动时间:
1.发券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10:00:00-2023年1月28日23:59:00
2.使用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10:00:00-2023年1月28日23:59:00
第二轮活动时间:
1.发券时间: 2023年2月1日上午10:00:00-2023年2月15日23:59:00
2.使用时间: 2023年2月1日上午10:00:00-2023年2月15日23:59:00
三、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内,用户进入“江门高新"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消费券专栏即可领取对应面值的微信消费券。用户在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微信卡包中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也可以在微信"全民惠"小程序中查看。
本次活动面向江门市江海区市民和来江门市江海区的游客,每位自然人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消费券仅适用于市内实体店线下消费,不可用于线上点外卖。消费券可以在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基础上叠加使用。消费券不能转让,不能共享。
查看参与活动商户
四、活动规则
1、消费券自领券日起,在有效期内使用,未使用的将自动失效,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用户领券后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使用微信支付时直接抵扣微信消费券。
2、用户单笔消费只可使用1张消费券,不支持叠加使用,单次消费金额需高于消费券门槛金额才可抵扣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五、退款规则
(一)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撤销交易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1、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分别退回用户及制券方。
2、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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