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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食品企标备案实行检验承诺制、取消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3-05-12 22:04:12 来源: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相关资料图)

日前,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对陕西省的“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更新优化,已经上线试运行。

陕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从2018年开始采用网上办理的形式, 主要办理程序为: 企业注册—上传资料—事前公示—备案登记—公开查阅。 其中需要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标准文本、检验报告、编制说明和备案承诺书。 此次系统优化后,有四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01、产品检验承诺制

系统优化后,要求企业上传的主要资料简化为:标准文本和备案承诺书,不再要求上传检验报告和编制说明。笔者查看了备案系统上传资料的页面,和升级前相比,的确已经没有检验报告和编制说明的选项。

但是,“备案承诺书”中增加了一条:“七、标准各项指标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充分验证,科学合理,安全可控”。因此可以得知, 备案食品企业标准,将不再要求上传检验报告,只需要在“备案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标准中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等的设定应该科学、合理。因此,此次系统升级, 备案资料看似取消检验报告,事实上,企业应本着第一责任人的态度,对标准中的指标进行验证后做出承诺。

02、规范严于国家标准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原备案要求在编制说明中明确严于国家标准的情况。

系统优化后,不再要求上传编制说明。要求“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情况按照模板规范填写”。笔者也在备案系统页面看到,新增了“严于国家标准情况”模块。

03、合并延续和变更入口

系统优化后,统一了“延续变更备案”申请入口,并且增加了事前公示环节。这意味着标准的延续和变更,都将从同一入口进入操作。同样,备案资料只需要上传标准文本和备案承诺书。值得注意的是变更标准,还需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以示变化情况。

04、取消备案有效期

笔者看到,系统优化后,备案二维码下面的有效期变更为备案日期。这意味着企业标准没有有效期之说了。取消备案有效期,那么标准延续备案是否也就不存在了?标准长期有效吗?

目前对于企业标准的管理,由各省级管理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制度,备案有效期有规定3年的,也有5年的。事实上,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份在其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制度中,都没有规定企业标准备案的有效期。笔者建议,虽然不规定有效期,但是相关国家标准或法规要求可能会产生变化,企业要多加关注,及时进行标准变更,保障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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