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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孙滨、汪璐、通讯员黎绍先、杨露)6月29日,襄阳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了高新区居民赵明举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并颁发该市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6月16日,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0日起,由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
按照办理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先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襄城区农业农村局、樊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东津新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对发生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进行备案,一并提交登记申请,再由农业农村部门转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发放证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不动产权证,物权属性得以实现,可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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